关于有关-天津市儿童医院新项目开展相关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06:37:34 浏览:26
(招标编号:SHGP-2026-A-1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儿童医院新项目开展相关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儿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儿童医院新项目开展相关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儿童医院新项目开展相关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儿童医院新项目开展相关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提 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 类的产品,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无 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提供其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 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提供有效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 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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