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芳华园配建房提升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6-03-10 08:51:01 浏览:21

(招标编号:XZZC2026-TJXH-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芳华园配建房提升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9.960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卫生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芳华园配建房提升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二部分磋商项目需求”的“项目需求书”中“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芳华园配建房提升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芳华园配建房提升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 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 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 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的年限加以承诺: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 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7.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 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供应商 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书》;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并电话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