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5:31:37 浏览:30

(招标编号:ZYPT202602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保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保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 供响应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可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 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天津 注册供应商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备案承诺书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