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沈阳市安宁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5:31:37 浏览:28

(招标编号:0614SY26008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安宁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总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每年,招标人为沈阳市安宁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0614SY2600892、项目名称:沈阳市安宁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3、采购需求:为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 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就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以磋商采购方式选择保险经纪单位。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4、合同履行期限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到期后,验 收、考核合格、双方自愿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 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5、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总 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每年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比率报价,该比率为本项目成交 供应商向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单位收取的佣金费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 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市场等风险报唯一比率。供应商所 报比率不得超过年度保费金额的18%。超过此比率为无效投标报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安宁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安宁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2日,每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本,售后不退。2、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材料要求:(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部门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3、注: 以分公司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