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上海大剧院餐饮服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5:29:35 浏览: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受上海大剧院委托,对上海大剧院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 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大剧院餐饮服务
2、项目概况:
2.1招标方:上海大剧院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合格的餐饮公司为大剧院工作人员365天提供午、晚餐、宴请等服务。午、晚餐采用自 选模式,午餐人数约180-200人,晚餐人数约50-300人;其他就餐需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餐饮公司在经营服务中,应定期翻新菜肴的花色品 种和点心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
2.3采购预算:150万元/年(含税)。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0万元/年。
注: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需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 标处理。
2.5服务期限:2026年2月25日至2029年2月24日(以甲方通知为准)。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享用。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履行完毕后, 经成果评审及验收合格,按第一年度中标价格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2.6服务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2.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 展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记录证明,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5、投标截止/开标:
5.1时间:2026年2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5.2地点:上海市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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