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食堂食材(主副食品、餐点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5:29:35 浏览:33
(招标编号:GSCG-NN-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食堂食材(主副食品、餐点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食堂食材(主副食品、餐点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食堂食材(主副食品、餐点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食堂食材(主副食品、餐点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CG-NN- 2026-01)的潜在投标人应按公开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CG-NN-2026-01
项日名称: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食堂食材(主副食品、餐点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其中:1分标50元;2分标150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报价范围:各分标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范围均为:投标报价折扣率≤98%。(超出有效报价范 围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标段号服务内容及要求
1分标主食品及副食品类(含:米,面,油及其它副食品)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2分标餐点类(含早餐包类,粉类,小吃、饮品类)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0每日上午900至1200午15:0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邮件获取文 件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人联系方式提交,待核查完毕后将 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证明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 (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代表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委托代 理人办理)(3)提供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分标号、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4)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截图(电 子邮件报名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现场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 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 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代理 人参加开标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未按时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并签到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保证金(须足额交纳):每个分标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各分标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
账户并且确保到账:
转账时请备注“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食堂食材(主副食品、餐点类)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保
证金(1分标或2分标)”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交 纳方式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款的要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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