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讯-甘肃省景泰县安家岭能源有限公司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回风斜井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预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2 09:40:53 浏览:35
1.磋商条件
本项目甘肃省景泰县安家岭能源有限公司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回风斜井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AJL1-SGYZB-2025-004,招标人为甘肃省景泰县安家岭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省景泰县安家岭能源有限公司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回风斜井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预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省景泰县安家岭能源有限公司郭家台一号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副斜井(含交岔点)井筒及躲避硐室、回风斜井井筒及躲避硐室、安全出口及风硐,包括但不限于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1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2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3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风硐及安全出口平、剖、断面图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采用综掘施工工艺)。
副斜井(含交岔点)工程量1260.4m、回风斜井工程量1255.7m、安全出口工程量16.5m、风硐工程量27m。
2.2.建设地点:甘肃省景泰县。
2.3.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甘肃省景泰县安家岭能源有限公司郭家台一号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副斜井(含交岔点)井筒及躲避硐室、回风斜井井筒及躲避硐室、安全出口及风硐,包括但不限于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1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2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3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风硐及安全出口平、剖、断面图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采用综掘施工工艺)。
2.4.工期
①副斜井工期:315日历天,具体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②回风斜井工期:320日历天,具体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5.本次(预招标)竞争性磋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1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2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副斜井3号交岔点平、剖、断面图,郭家台一号煤矿风硐及安全出口平、剖、断面图,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现场技术交底等范围内所有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采用综掘施工工艺,倾角为16度及以上的斜井井筒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可,以上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施工工艺和倾角为16度及以上的相关信息。若证明材料为合同,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发承包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有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不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5年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安全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煤矿安全)资格及5年类似项目安全管理经验;生产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5年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机电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5年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和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磋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预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请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但须将相关资质扫描件放入承诺函中,如无资质扫描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上述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进行磋商登记确认后获取(预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
4.3.本次(预招标)竞争性磋商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预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转自—https://www.zsxt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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