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乾县税务局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30 13:35:59 浏览:57

(招标编号:DQA-2025142-CS)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乾县税务局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乾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日常餐厅原材料(米、面、油、蔬菜、猪肉、牛肉、羊肉、禽、蛋、冻货、 干货、水果、杂粮、调料、乳制品等)的供应和配送,保证餐厅正常开餐,保障本单位应对 突发事件和应急备勤时期餐厅的原材料供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乾县税务局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乾县税务局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提供其身份证明文 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 供任何一种即可)。
1.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 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口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 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上1.2-1.4项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1.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 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 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 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 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 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 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 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携带单位介绍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聂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