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09:06:02 浏览:44
(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9944.88 万元,招标人为南丰县微元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1 工程名称: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EPC 总承包。2.2 项目地点:南丰县太和镇。2.3 项目投资:本项目本项目投标限额价 49944.88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 4949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450.88 万元】。2.4 建设内容、规模:本项目为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500 亩,包括龟鳖源保护基地工程和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两个子项,其中:龟鳖源保护基地工程含后备亲本培育区 550 亩、种质隔离区 120 亩、亲本繁育区 150 亩、种源保护科普区 60 亩、水源供给区 100 亩、养殖管理区 20 亩、智慧养殖大数据平台搭建及总图工程;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含尾水处理工程、尾水循环利用工程、生态沟渠与湿地工程 200 亩、养殖塘生态化改造 300 亩(后备亲本培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2.5 招标范围:本项目 EPC 总承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2.7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天,施工工期:420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 月 19 日。2.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3.4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3.4.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3.4.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3.4.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3.4.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3.7.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3.7.4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8 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由投标人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拟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大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3.9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丰县
七、其他
6.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6.2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00 万元整。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 中标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前将5000 万的履约保证金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以现金的方式汇入招标人指点接收的账户内。在本项目验收完成之后无息退还。
6.4 项目入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 工程名称: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EPC 总承包。
2.2 项目地点:南丰县太和镇。
2.3 项目投资:本项目本项目投标限额价 49944.88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4949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450.88 万元】。
2.4 建设内容、规模:本项目为南丰县龟鳖源保护基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00 亩,包括龟鳖源保护基地工程和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两个子项,其中:龟鳖源保护基地工程含后备亲本培育区 550 亩、种质隔离区 120 亩、亲本繁育区 150 亩、种源保护科普区 60亩、水源供给区 100 亩、养殖管理区 20 亩、智慧养殖大数据平台搭建及总图工程;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含尾水处理工程、尾水循环利用工程、生态沟渠与湿地工程 200 亩、养殖塘生态化改造 300 亩(后备亲本培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 EPC 总承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包括:2.5.1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2.5.2 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作;2.5.3 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天,施工工期:420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 月 19 日。2.8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2.10 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8-1017-7587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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