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 08:39:15 浏览: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是 2025 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 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5 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 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
2.2 项目编号: PCHQ20250015
2.3 采购内容: A 分标:冻肉类半成品类 ; B 分标: 调味品干杂类。
2.3. 1 数量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及有关说明。
2.4 项目 总 预算 (人民币) : 1392.18 万元 / 年 。其中 A 分标: 1002.53 万元 / 年, B 分标: 389.65 万元 / 年。
2.5 采用综合评审模式,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其中: A 分标 5 家, B 分标: 3 家。 入围供应商可获得向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供货资格, 具体确定每批货物供货资格的办法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为 冻肉类半成品类、 调味品干杂类 物资的唯一供应商。
2. 6 合同供货服务期限: 21 个月。首次 合同期为 12 个月 (2025 年 * 月 * 日至 2026 年 * 月 * 日 ) 。 首次服务 期满后, 经考核, 若供应商在质量品质、服务响应以及供货价格等方面均符合采购人要求, 可 续签第二 次供货 服务合同 (202 6 年 * 月 * 日至 202 7 年 * 月 * 日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3. 1 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食品监督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
3. 2 如是销售商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
3. 3 供应商须合法经营,并 在南宁市设有 仓库 , 且需自有 或租用 运输 车辆, 供应商必须 具备 充足的仓储能力及 5 小时内 将采购人所需物资配送至朴诚公司所有经营点 的 配送能力 。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202 2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 投标人在 采购人 供应商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6 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当事人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7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9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 间: 202 5 年 9 月 15 日至 20 25 年 9 月 22 日( 每天 上班时间 : 上午 8:00-12:00 ; 下午 15:00-18:00 )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 供应商 ,请将报名材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 、 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食品 销售 企业需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食品监督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的 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 【 邮件主题:竞标公司全称 + PCHQ20250015+ 2025 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 物资定点供应商招标采购 ;邮件正文:竞标公司名称和信用代码以及地址、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开票信息;邮件附件:报名材料 PDF 完整文件 】 , 材料审核通过后会通过邮件 或 电话通知报名人缴费,缴费成功后招标人将发送招标文件 PDF 版给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报名时间以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投标材料的时间为准。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 2 00 元,售后不退。需要招标文件发票的投标人,请将单位名称、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号)和接收发票的电子邮箱在投标报名表中写明,招标人会发放电子发票到报名人指定的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开始时间 :
A 分标: 202 5 年 10 月 1 4 日上午 8 : 0 0 。
B 分标: 202 5 年 10 月 1 5 日上午 8 : 0 0 。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A 分标: 202 5 年 10 月 1 4 日上午 9:00 截标, 9:00 开标 。
B 分标: 202 5 年 10 月 1 5 日上午 9:00 截标 , 9:00 开标 。
5.3 投标 文件递交须携带的证明材料( 投标 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核实) : ( 1 )投标报名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 投标 保证金缴纳证明(付款截图或银行回单);( 4 )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时); ( 7 )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 。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 投标保证金
7.1 A 分标投标保证金 : 伍 万 元整( ¥ 5 0 , 0 00.00 ), B 分标投标保证金 : 叁 万 元整( ¥ 30 , 0 00.00 )。 投标保证金 A 分标 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7 : 30 前( 开标日期前 一天 ) ; B 分标 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7 : 30 前( 开标日期前 一天 ) 从 投标人 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分标号 ( 比如: PCHQ20250015 A 分标 ) 。
7.2 未在规定时间内 缴纳 或未足额 缴纳投 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
7.3 未中标供应商缴纳的 投 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来款账户 无息 退还未中标供应商。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810177587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