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藏地区灾害风险综合监测及信息集成平台(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ZX-XZ-2026024)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地区灾害风险综合监测及信息集成平台(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开发)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环 境监测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建成一个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地区灾害风险综合监测及信息集成平台(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开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地区灾害风险综合监测及信息集成平台(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开发))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4)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拉萨市城关区)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地区灾害风险综合监测及信息集成平台(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开发)的潜在投标 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31日10时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X-XZ-2026024
项目名称:西藏地区灾害风险综合监测及信息集成平台(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开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0万元。
最高限价:53.0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建成一个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6月30日前建成灾害风险预警平台系统并通过验收。
合同履行地点: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4)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85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对应的作业标段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