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特克斯县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B-2026-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特克斯县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特克斯县易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河道治理总长度约14.4千米,治理总面积76.44平方米。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面积为24.19万m²,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面积为12.70万m;农田型生态拦截沟修复 面积为0.474万平方米,生物滞留带修复面积为0.518万m²,水质净化型生态边坡修复面积 为0.8313万m,河口湿地恢复面积为30.00万m,河流湿地修复面积为7.73万m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伊犁州特克斯县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犁州特克斯县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 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X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八).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5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宁经济合作区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后电话告知联系人。

联系人:彭 工

电  话: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