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宁市民政局政府购买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4 19:16:51 浏览: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宁市民政局政府购买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伊宁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4日 18: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飞
项目联系电话18699900268
采购单位伊宁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市伊犁河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99388363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盈合锐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商务楼8号楼-11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9900268

    项目概况                                                    

    伊宁市民政局政府购买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RZ-2026-0403 

    项目名称:伊宁市民政局政府购买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市民政局政府购买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于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其他困难人员以及临时救助对象进行核查,做好各类宣传及培训,提升群众满意度及知晓度,并对乡镇街道低收入人口认定、救助政策执行、救助标准落实、资金发放情况、政策知晓率及社会满意度等指标开展评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15日完成本次项目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JY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策依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费率1.5%。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民政局

地 址:伊宁市伊犁河路9号

联系方式:15699388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盈合锐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商务楼8号楼-1114室

联系方式:18699900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飞

电 话:1869990026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蒙ICP备1800323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6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kanbi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