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扶余市水灾防范基层预警设备系统与农村供水保障平台运维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扶余市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4日 14: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佟远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43825030 | ||
| 采购单位 | 扶余市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扶余市春华路103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448932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恒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松原市湛江路144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4382503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22号-HTGCZJ-202604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扶余市水灾防范基层预警设备系统与农村供水保障平台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编辑错误,现对此项进行更正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扶余市水利局
地 址:扶余市春华路1030号
联系方式:1594489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恒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原市湛江路1447号
联系方式:13943825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远大
电 话:13943825030
初审: 佟远大
复审: 霍玲玲
终审: 李文金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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