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大学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17:49:03 浏览: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大学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长安大学
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7: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23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9-82334618
采购单位长安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老师 029-82334618
代理机构名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振龙、安维霞、付婧、房鹏、何星星029-87515632 15109206440

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6009F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2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安大学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包括南北校区校园道路与人行道修复改造、综合管网及线缆改造、生态提质改造工程等,本次设计招标包含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含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协助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5)投标人信誉证明: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为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10)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1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投标期间内有效的注册证书),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12)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上限为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至 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方式:1.在有效获取时间内,供应商需准备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扫描,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513234887@qq.com,审核通过后邮件告知付款账号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以后发送的资料视为无效 2.现场领取,资料谢绝邮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③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④《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⑨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 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联系方式:王振龙、安维霞、付婧、房鹏、何星星029-87515632 15109206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  029-82334618

 

相关公告

蒙ICP备1800323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6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kanbi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