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精神康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16:45:00 浏览: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精神康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6: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5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03-2030557?
采购单位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782487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科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绿地中心商务办公楼20层办公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3-2030557?

    项目概况                                                    

    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精神康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6-008 

    项目名称: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精神康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精神康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食堂食材1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最高单价限价:北慕市场批发价为基础下浮不低于5%(本项目响应报价以“北慕市场批发价”为基准,采用中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对本项目所投全部内容不接受有选择性地报价,只允许对本项目全部内容整体报一个中标下浮率,且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本项目所有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过的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逾期上传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系统自动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200号

联系方式:0903-7824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科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绿地中心商务办公楼20层办公8室

联系方式:0903-203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03-203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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