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20:13:40 浏览: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行政区域西夏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8: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32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晋丰
项目联系电话0951-2019924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晋丰 0951-2019924
代理机构名称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良博 0951-6711688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CG-2026-(采)-027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相关规定执行。
(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执行。
(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至 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活动,须使用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入“交易主体注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我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菜单打开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 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④因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电子交易平台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6.本次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本项目标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8.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政工纪检科,联系电话0951-201992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        

联系方式:杨晋丰 0951-2019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联系方式:孙良博 0951-671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晋丰

电 话:  0951-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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