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推荐——蓟州区下营镇乡村出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21:07:53 浏览:15
(招标编号:ZJZC-2026-TJ-00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下营镇乡村出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完善下营镇慢行交通系统,方便群众出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l家具有相 应资质及运营能力的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共享单车的投放、运营管理、停放秩序维护、车辆 维保、安全管理、保险购置及政府监管对接等相关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下营镇乡村出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下营镇乡村出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 标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期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
件说明:4.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期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无欠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 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方式请投标人编辑邮件发送至我司编辑内容为邮件标题为“获取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完成后致电代理机构(2)现场方式须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文件一 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七、其他
药州区下营镇乡村出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入围项目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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