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推荐——开封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私募公司债)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21:07:53 浏览:14

一、招标条件
受开封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开 封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私募公司债)承 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开封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私募公司债)承销商项目
2.2招标编号:ZCHZ-ZB-2026007
2.3承销费率:实际发行金额的0.2%/年
2.4项目概括:选聘202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私募公司债)承销商(含受托管理人)
2.5服务范围: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及债券存续期内的其他服 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备案、市场询 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2.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7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2.8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
2.9申报规模及期限:
(1)申报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金额以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2)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10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提 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许可 范围:证券承销)。
3.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 或书面承诺)。
(1)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 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名单。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销商以联合体身份组成承销团的承销机构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承销团协 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公司债券发行由两家以上承销机构联合主 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承销机构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承销团由三家以上承销机构组成的,可以设副主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 销活动。承销团成员应当按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约定进行承销活动,不得 进行虚假承销。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及其他
4.1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4.2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文件需提供资料: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出具授权书即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5.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6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