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巧家县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21:04:34 浏览:15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巧家县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0.0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金泰大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新建高标准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基地,提升改造厂房2000m(含展厅建设500 m)。购置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配置高清摄像头、录音阵列等采集设备,针对图像、语音、 文本等原始数据进行合规化采集与脱敏处理。部署数据预处理服务器及存储阵列,搭建本地 数据清洗平台,对原始数据进行筛选、清洗和分类,形成可供标注的标准化数据集。采购数 据标注计算机300台,配套建设内部高速局域网。引入智能化标注软件系统,支持图像拉框、 语义分割、3D点云、文本审核等多种标注作业。部署应用服务器、文件服务器及核心交换 机,构建高速数据传输与存储网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设计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注:①、②的条款,只须具备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B、施工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对应的设计资质,承接施工工作的单 位须具备对应的施工资质,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
3.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复印件(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 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3.5履约能力: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取得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③拟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说明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复印件及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智能化、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 电气等专业之一)高级职称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说明: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智能化、计算机、电子、通信、 自动化、电气等专业之一)高级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方)
在职人员。
说明: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 同一人。
3.7企业业绩: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公共 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署页,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 公章的证明书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 承担过1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 目类型、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指标,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 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书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如某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个标准的,可视为同时满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 计单位须满足设计业绩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业绩要求)。
3.8投标人信誉良好,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 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说明函或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 满足)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应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 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 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共同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仅支持网络报名。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 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将上述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将委托代 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以可编辑word形式发送至邮箱,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