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放大镜、软镜管腔器械腔内监测仪、管腔器械腔内检测
发布时间:2026-03-30 21:04:33 浏览:12

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S-2026-018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放大镜、软镜管腔器械腔内监测仪、管腔器械腔内检测仪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39.2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 标人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子放大镜2台、软镜管腔器械腔内监测仪1台、管腔器械腔内检测仪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放大镜、软镜管腔器械腔内监测仪、管腔器械腔内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放大镜、软镜管腔器械腔内监测仪、管腔器械腔内检测 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 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 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报名费:500元/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S-2026-018号
2、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放大镜、软镜管腔器械腔内监测仪、管腔器械腔内检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39.2万元
5、最高限价:39.2万元
6、采购需求电子放大镜2台、软镜管腔器械腔内监测仪1台、管腔器械腔内检测仪1台。
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15日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 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 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