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公共物业服务 |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5日 17:13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31日 09:30 | ||
| 预算金额 | ¥196.27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6500049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田区沙嘴路3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工0755-8387892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755-86500049 |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公共物业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公共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ZCXX2026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65000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田区沙嘴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0755-838789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55-86500049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公共物业服务项目 的邀请供应商应在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3月3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XX20260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公共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6.2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公共物业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需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9)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10)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承接服务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 2026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项:凡受到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请在“三、获取采购文件”所述时间内将以下信息发送至邮箱领取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领取采购文件;邮件内容: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提交邮件。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53892543@qq.com。
报名截止最后一天16时后提交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57号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联系电话:0755-86500050。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exgrp.com/static/index.html),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5.本项目不需要谈判保证金。
6.现场递交应答文件及谈判时间:2026年3月31日 9点15分至9点30分(北京时间)。授权代表签到时必须携带并提供如下所有资料:授权委托书(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核对原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不予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文件递交。
7.拟采购的服务说明: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提供公共物业服务,包含保安(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之外锦绣鸿都大厦所属区域,含锦绣鸿都大厦主楼各入口、停车场入口、地下停车场电梯入口)、保洁(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之外属锦绣鸿都大厦配套的公共部分)、房屋建筑本体维修(服务范围:区局锦绣鸿都办公区房屋建筑本体)、配套设施维修(服务范围:区局办公楼内归属出租方的房屋附属设施)等公共物业管理服务。
8.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深圳市锦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理由: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锦绣鸿都大厦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深圳市锦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锦绣鸿都大厦单一业主方深圳市锦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委托的公共物业服务方具有唯一性,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办公楼系龙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根据相关物业调剂协议为龙华区税务局租赁的锦绣鸿都大厦部分楼层,非独栋,需与其他租户共享公共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龙华区税务局
地址:福田区沙嘴路38号
联系方式:吴工0755-83878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陈工0755-86500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5-86500049
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6.27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