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期票据主承销商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07:06:01 浏览:24
招标人 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期票据主承销商团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1.3服务周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期票据主承销商团,以最终有效投标 公司为入围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认可的主承销商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0至2026-03-26,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模板详见附件)。核验原件,留存 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09上午09:30,(邢台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