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06:38:21 浏览:18

(招标编号:YNJY2026-0225-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9436.50元,招标人为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元):589436.50;最高限价(元):589436.50;采购需求:检验试剂耗材一批(其他详情请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作 期限1年,根据采购方采购计划分批配送,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 证据留存);
1.2.3提供投标人2024年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3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3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说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
同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鲜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注册登记表》,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0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27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请提供以下纸质文件交由工作人员确认,确认通过后由工作 人员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现场报名人员)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将下列材料加盖公 章(鲜章)扫描件以PDF文档(文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发送至 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将《竞争性 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 名除外);(4)特定资格要求证明资料(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