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06:37:34 浏览:15

(招标编号:JZZB2026-LZ-01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水质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排水许可工作的通知》及《市水务局关于规范城 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水质检测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2026年蓟 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水质检测服务,(1)计划对已办理排水许可证的136户排水户水质 进行检测(开发区35户、城区101户),包括重点排水户(7户)监管2次/年;一般排水 户(129户)监管1次/年,上半年、下半年每次按照本行政区内排水户总量的50%进行抽测, 确保年度全覆盖;(2)每月需对我区2座污水处理厂、19座建制镇污水处理站水质进行检 测。预算(最高限额):30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的服务期限。(特殊 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须具有由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书(CMA)(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检测指标),提供证书及相关附表页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将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次(若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 关信息,发送至邮箱,提供扫描 件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我公司将于收到您邮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通过邮箱回复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 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至我公司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竞争 性磋商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竞争性 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