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税务系统2026年多功能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入围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16: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1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提交和开启响应文件,并公开各供应商产品报价。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1986971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19869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税务系统2026年多功能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ZB2025-ZXKJ-A0097-B05
采购预算: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根据产品类型和配置分为5个包,具体分包及最高限价如下:
产品类别 | 包号 | 分包名称 | 功能 | 最高限价(元) |
三合一 多功能一体机 | 第1包 | A4幅面低档 | 打印复印扫描 | 2100 |
第2包 | A4幅面高档 | 打印复印扫描 | 2800 | |
第3包 | A3幅面 | 打印复印扫描 | 3000 | |
四合一 多功能一体机 | 第4包 | A4幅面低档 | 打印复印扫描传真 | 2500 |
第5包 | A4幅面高档 | 打印复印扫描传真 | 3000 |
征集人及采购人:本项目第一阶段征集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第二阶段采购人为全国税务系统各级预算单位,包括省级税务局、地市级税务局、区县级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干部学院等单位。
框架协议期限:本项目入围有效期原则为自框架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延长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止,延长期不超过1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多功能一体机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在全国范围提供送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三、投报产品要求
1.投报产品必须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应是市场在销的主流标准配置产品,不得投报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每款投报产品应至少提供1个同款产品的市场销售案例。
2.投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各包最高限价。
3.每个包只能投报1款产品,同1款产品不得同时投报多个包。
4.投报产品必须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等绿色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5.投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技术标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及本次入围的有关要求。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上午8:00至11:59,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提交和开启响应文件,并公开各供应商产品报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征集,请在响应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征集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开启,供应商应在开启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启过程并确认开启结果,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同开启结果。
6.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4006168636转1。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联系方式:010-6198697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彬
电话:010-6198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