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金堂县福兴镇中心卫生院三合碑第二医疗点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21:45:29 浏览:17

(招标编号:YFGCGL-2026-015)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堂县福兴镇中心卫生院三合碑第二医疗点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金堂县福兴镇中心卫生院(金堂县福 兴镇公共卫生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堂县福兴镇中心卫生院三合碑第二医疗点改造项目,为切实解决三合碑社区及 周边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的困扰,我院于该社区设立了第二医疗执业点。该执业点现阶 段仅提供全科门诊诊疗服务,暂无法充分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因此我院拟对其进行升 级改造。改造升级后的执业点将集全科门诊、中医馆、住院病区及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并 通过“上午坐诊、下午入户”的服务模式,推动医防融合深度发展,切实把家庭医生服务做 实做细。改造现有两层框架建筑,面积756m,用于集全科诊疗、中医康复、住院服务(规 划)、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医疗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堂县福兴镇中心卫生院三合碑第二医疗点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堂县福兴镇中心卫生院三合碑第二医疗点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采购。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 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 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磋商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七、其他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