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3-18 21:43:56 浏览:14

(招标编号:DLJ2026(05)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平台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乐山市金口河应急管理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地点为乐山市金口河区,针对公共突发事件救灾抢险工作中频繁出现的多场 景应用搭建各区应急指挥中心、各乡镇及村镇的分布式系统,通过与乐山市1+3+N信息互联 互通平台融合对接,进行统一对外展示和分布式调用,依托各类基础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 辅助领导决策指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山市金口河应急管理局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山市金口河应急管理局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注: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 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8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24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网络发售或现场发售。售价:500元.获取方式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 目的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以题目“XX项目报名资料+单位名称”发送 至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上述资料齐全才视为报名有效),邮件发送后 (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待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获取方式2: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