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服务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龙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6日 12:35 |
| 评审专家名单 | 崔红玲,胡林玉,陈翠君,魏丽苑,黄鹂 | ||
| 总中标金额 | ¥110.79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翠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30351565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集团产业中心A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139798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合长兴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剑业科技园吉华路409号E栋1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32713917 | ||
一、项目编号:LGDL2026000026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南国际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恒明湾创汇中心1栋AB座1202、1203、1204、1302B
中标(成交)金额:1107936.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内提前完成全部约定任务量,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可提前支付相应款项,付款时间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期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 (4)如遇政策文件需调整服务期限(含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黄鹂、崔红玲、胡林玉、魏丽苑、陈翠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圳市财政局(财购[2018]27号)文件要求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陆拾叁元肆角玖分(¥15863.49)。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1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剑业科技园吉华路409号E栋103。质疑咨询电话:15323866616。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 址: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集团产业中心A栋
联系方式:0755-89608172
名 称:广东合长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剑业科技园吉华路409号E栋103
联系方式:马工/15323866616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323866616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适用于公开招标)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适用于公开招标,已公示的可不重复公示)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查看
广东合长兴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