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5 15:54:19 浏览:20
(招标编号:HLZB2026-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79811.93元,招标人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采购清单
内所需货物及配送、售后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公告附件。同时对第五章项目 需求项下“第二部分集中采购耗材清单”中涉及到的耗材进行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 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 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 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 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 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 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 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 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 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
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 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XX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递交远程磋商响应文件。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XX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递交远程磷商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6-09
2.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79811.93元。(最终根据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成交单 价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所有单价按成交下浮率同比率下浮)
5.采购内容: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采购清单内所需货物 及配送、售后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公告附件。同时对第五章项目需求项下“ 第二部分集中采购耗材清单”中涉及到的耗材进行配送。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预算用完为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 合格。
8.质保期:产品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距质保期剩余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际质保期 小于6个月的除外)。
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10.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成交单价及供货数量据实结算,至采购 预算用完为止)。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报名时段内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 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或到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 磋商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修正 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 罚。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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