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华东泰克 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20MW/40MWh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8 16:06:00 浏览:25
(招标编号:JSHW2026-GQ-G-008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20M W/40MWh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委托代理编号:JSHW2026-GQ-G-
0088)业主为苏州市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苏州市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 20MW/40MWh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美林湾路15号
2.3项目概况:
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20MW/40MWh分布式储能项目,电站位于江苏省镇
江市经济开发区美林湾路15号,总装机容量20MW/40MWh,储能电池舱配置不低
于40MWh,升压一体机配置不低于20MW,执行两充两放充放电策略。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90日历天,计划并网时间:2026年6月30日。
2.5招标范围:
苏州市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20MW/40MWh储
能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手续办理 (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 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设备基础)、项目管理、调试、验 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主要 工作内容如下:
2.5.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储能项目;主要
包括:电力负荷勘察计算、电缆线路(最终以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 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采购设备图 纸文件、竣工图编制;施工图技术交底、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 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5.2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储能电池舱、PCS升压一体舱、一二次预制舱、高压成套开关柜、EMS能量管理系统、电缆、电缆头等设 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 电缆、消防及防雷接地;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2.5.3设备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基础施工,电缆施工,场区内绿化移栽等全 部土建工程。
2.5.4安装工程,包括:储能电池舱、PCS升压一体舱、一二次预制舱、高压成 套开关柜,电缆,消防,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 部工作。
2.5.5按照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 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企业文化宣传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 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 备承装(修、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原承装( 修、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工程设计资 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其他要求: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 标投标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 ,或者存在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不得由设计组人 员兼任);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 电气工程师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联合体成员 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 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 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 份证和社保缴纳证明)于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收讫,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5.3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报名时提 供的邮箱下载/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邮箱相关招标信息 ,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 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09 日15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代理机构)将拒收。
本项目需求方为苏州市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能源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与招标人、需求方三方共同签订合同,具体事 宜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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