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林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23:21:41 浏览:4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榆林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榆阳区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9日 22: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1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预算金额¥120.5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9123523068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榆阳区政府4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67781155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晨安前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 C北区6排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352306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榆林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AQY-2025-05

项目名称:榆林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5,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沙河路、明珠路街道九龙湾小区等2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1):

合同包预算金额:405,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5,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沙河路、明珠路街道九龙湾小区等2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5,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榆林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第二批所有小区开始施工起到所有老旧小区完工止

合同包2(长城路、新明楼街道馨园小区等3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2):

合同包预算金额:41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工程监理服务 长城路、新明楼街道馨园小区等3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2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榆林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第二批所有小区开始施工起到所有老旧小区完工止

合同包3(沙河路鼓楼、青山路街道、青云镇外运小区等5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3):

合同包预算金额:38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6,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工程监理服务 沙河路鼓楼、青山路街道、青云镇外运小区等5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3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6,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榆林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第二批所有小区开始施工起到所有老旧小区完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沙河路、明珠路街道九龙湾小区等2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长城路、新明楼街道馨园小区等3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沙河路鼓楼、青山路街道、青云镇外运小区等5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沙河路、明珠路街道九龙湾小区等2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赋码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工程;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长城路、新明楼街道馨园小区等3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赋码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工程;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沙河路鼓楼、青山路街道、青云镇外运小区等5个小区双提双改项目监理服务N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赋码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工程;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2026年02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免费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

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N1、N2、N3兼投不兼中。开标评标顺序为N1、N2、N3。(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2、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CA锁购买: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榆林市)

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

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 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榆阳区政府410

联系方式:1566778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晨安前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 C北区6排2号

联系方式:091235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23523068

陕西晨安前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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