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宏琳厝创建国家4A级景区综合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9日 16:09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秀荷,林贤民,林清炎 | ||
| 总成交金额 | ¥98.4875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鹭、何丹萍、林龙宇、许灿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666679 |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坂东镇政府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050501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366667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永顺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 ||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永顺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清县桔林乡四宝村四宝241号 | 984,875.00元 | 95.57 |
采购包1(宏琳厝创建国家4A级景区综合提升项目):
工程类(福建永顺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 宏琳厝创建国家4A级景区综合提升项目 | 路面修复、牌坊改造、宏琳古街中段入口装饰、裸露电线装饰牌琉璃瓦屋面、垃圾屋、店招、农耕墙彩绘及廊桥、牌坊处亮化工程等 | 工期为30日历天 | 项 | 卢贤文 | 闽2352010201025106 | 984,875.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清炎 |
| 评审专家: | 林秀荷 、 林贤民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宏琳厝创建国家4A级景区综合提升项目:0.984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1)福建福赛梦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第3.2.1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2)特定资格条件”中“其他资格条件2”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予以佐证,经磋商小组评议,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
(2)其他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采购结果确认时间:2026年02月09日
名称: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坂东镇政府路1号
联系方式:15005050188
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林龙宇、许灿军
电话:0591-83666679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