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腾冲市人民医院眼底激光照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5:31:37 浏览:25
(招标编号:WXZBZC—TC2026【008】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腾冲市人民医院眼底激光照相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腾冲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腾冲市人民医院眼底激光照相机采购项目,采购眼底激光照相机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腾冲市人民医院眼底激光照相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腾冲市人民医院眼底激光照相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项目 的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 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相 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供应商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 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2)本项目的供应商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8时00分到2026年02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登记,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1)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售价:300元/份。可提供邮寄,邮寄费1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腾冲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谈判编号:WXZBZC-TC2026【008】号
2.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眼底激光照相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5500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采购眼底激光照相机1台,具体详见采购明细表;
6.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质保期3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质保 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成交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6.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开具发票,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合同价款的30%;设备运行正常1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设备正常运行2 年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6.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6服务要求
6.6.1售后服务
6.6.1.1质量保修期:保证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采购和合同要求的 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产品型号及参数与谈判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 三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6.6.1.2同一货物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予以更换新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产品。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 坏除外)主设备卖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 一般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2)小时内修复,特殊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或 厂家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天内修复。
6.6.1.3如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 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设备,报价方应协助 解决。
6.6.1.4如设备数量、规格或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非全新的,买方 有权拒收,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最短时间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6.6.2到货要求
6.6.2.1到货要求项目生效后用户指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 采购人使用。
6.6.2.2成交单位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保养所需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 册和技术资料等)。
6.6.2.3成交单位负责项目产品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6.6.2.4成交单位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产品、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6.6.2.5采购人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因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代表准时到开标地点进行 现场二次报价。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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