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泉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1 21:27:41 浏览: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泉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甘泉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甘泉县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1日 19: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8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1室
预算金额¥59.8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飞
项目联系电话0911-4220057
采购单位甘泉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甘泉县美水街道办姚店村姚店子1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629011119
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甘泉县财政局大楼八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4220057

项目概况

甘泉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2026-CS-005-02

项目名称:甘泉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8,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甘泉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598,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8,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甘泉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8,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泉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8.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泉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采购(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服务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2026年02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甘泉县财政局大楼808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80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人报名的,需提供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模板见公告附件,以上均加盖防伪公章(鲜章)的报名资料一套(不接受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1日至今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1日至今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8、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甘泉县美水街道办姚店村姚店子187号

联系方式:17629011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甘泉县财政局大楼八楼

联系方式:0911-422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飞

电话:0911-4220057

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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