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韶关市中医院2026年度直购电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08:44:12 浏览:31

(招标编号:JCZB2025071GZ)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韶关市中医院2026年度直购电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韶关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韶关市中医院2026年度直购电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韶关市中医院2026年度直购电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300元/套);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韶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5071GZ
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医院2026年度直购电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服务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即合同终止, 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 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是已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需提供证明 文件及有效的售电牌照编码;若供应商未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未具备售电交易资格 的,须承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个日历日之内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 售电交易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
1.潜在投标人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购买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完成投标登记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②通过快递方式递交。
(2)现场递交:按上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于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及地点。
(3)通过快递方式递交:
①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各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开 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编号;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寄错地址、 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 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②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在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澄清、答辩的, 评审委员会采用电话通知或邮件的形式进行,授权代表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不能 及时澄清,因此产生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