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抚顺市中心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
发布时间:2026-01-21 08:43:39 浏览:26
(招标编号:LNZMXMGL2026-0114-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中心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1,400,000.00元;最高限价:1,400,000.00元,招标人为 抚顺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中心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中心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医疗器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 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 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说明: 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招标文件使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 章,按照规定文件获取时间进行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现金支付),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退。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czxm77@126.com

相关公告

蒙ICP备1800323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6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kanbi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