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 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环保绩效升级除尘(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09:13:26 浏览:33
(招标编号:2025-YW-0601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洋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盛华治化有限公司环保绩效升级除尘(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YW-06017-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通过对冶炼过程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管控,完善配料、上料、布料工序颗粒物收集及处理措施,为公司配料车间两条一用一备的 硅钙生产线提供一套完整、高效、经济的粉尘综合治理系统。本工程核心设计为:脉冲式除尘器一台,处理风量不小于100,000m3/h;通过气动切换 阀组分别对两条生产线进行除尘作业;系统针对每条生产线精确设计不少于15个吸尘点(涵盖配料地坑给料、皮带转运、高空落料及小车卸料全流 程)进行源头捕集,捕集效率应≥95%,排放浓度应≤10mg/m3,确保车间粉尘浓度达到国家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本方案兼具卓越的治理效果、 较低的运行能耗;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00)。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应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等的具体规定,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方式高质量完
成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除尘(EPC)项目建设任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尘系统及配套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选 型、现场原有设备(设施)拆除和清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和联动调试、项目管理与技术服务、缺陷责任和质量保证期间的所 有义务和责任及发包人根据相关管理实际委托承包人实施的其他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对上 述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应依法维护中标合同的实质内容,不得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肢解 发包、或由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或个人)借用资质承揽专业相关任务等;关于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等具体 规定。本工程不划分为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环保绩效升级除尘(EPC)项目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环保绩效升级除尘(EPC)项目标段;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企业“基础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前5日止)。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 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 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说明:投标人应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和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和许可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
(或扫描)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机电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说明:外省进陕建筑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提供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截图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 心平台查询截图。
3.4类似业绩:202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工业或民用建筑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或管理),或环保工程设计、 施工(或管理))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其中:中标通知书以签发时间为准,合同以发承 包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准。
*说明: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作为实施主体的业绩均可被接受。
3.5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收益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任意1个财务年度经社会机构 (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 复印(或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时00分---2025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服务费4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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