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讯-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超充站建设与收购整合项目充电桩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25-12-15 09:29:44 浏览:35

(招标编号:SYZC-2025-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超充站建设与收购整合项目-充电桩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建发文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约120万元。用于充电站建设。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超充站建设与收购整合项目-充电桩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超充站建设与收购整合项目-充电桩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厂家代理。
2、生产厂商投标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生产能力,应具有自主的
充电桩生产制造基地,须提供企业自有厂房房产证明;投标人至少具有1条直流充电桩组装
生产线,1条PCBA(控制主板)生产线,须提供现场照片、关键生产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企业近三年均不得出现亏损。
3、代理商投标时,厂家的所有资质均可作为区域总代理的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
备销售充电桩、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等相关
内容,并其投标产品需有获得原厂商的正式授权文件(证明合法代理资格),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10时30分到2025年12月1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采购快、慢充桩设备全型号:7KW交流充电桩、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60KW一体
式直流充电桩、18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24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320KW一体式直流充
电桩、3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40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3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48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6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960KW分体式直
流充电机、250A智能快充终端、400A智能快充终端、600A液冷快充终端。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转自—https://www.zsxtz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