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正通和-竞争性谈判-2025-ZTH349C1-厦门市湖里创新实验学校智慧学习终
发布时间:2025-12-02 08:53:44 浏览:43

端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5-ZTH349C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市湖里创新实验学校智慧学习终端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厦门市湖里创新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金额:37.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a01)厦门市湖里创新实验学校智慧学习终端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市湖里创新实验学校智慧学习终端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材科:
(l)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 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问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i.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 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 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 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 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困的 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激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激纳凭据 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 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绿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 欠激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间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 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 诺书)。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被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10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邮箱:zbcgwang@163.com
手 机:1520135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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