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22:34:11 浏览:52
(招标编号:2025-XJXZ-022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本部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 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 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 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 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5)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机构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 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到2025年12月0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七、其他
报名费:300元整。
现场报名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上述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邮件报名时需将上述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不要多个文件 或压缩包),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810177587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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