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6年楼宇景观亮化应急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S2025(NH01)XS0023
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6年楼宇景观亮化应急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6年楼宇景观亮化应急维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5年至2026年楼宇景观亮化应急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5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修服务期为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3,750,000.00元。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6年楼宇景观亮化应急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要求采用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型企业不的得低于合同总额的28%)。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若进行分包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至2026年楼宇景观亮化应急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6289859
名 称: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层1001单元
联系方式:0757-86309986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6309986
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