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理财销售端T0垫资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08:18:19 浏览:60
(招标编号:SDITC-GDLC2025-03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受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光大理财销售端T0垫资 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ITC-GDLC2025-030
2.项目名称:光大理财销售端T0垫资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需求:新建系统功能,包含T0垫资系统上线、交行渠道对接、招行渠道对接、银联 穿透报送等功能。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9.24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 于人民币150万元(含)。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不得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上查询投标人需须在开标时提供加 盖公章的网络截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 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拒绝。
4.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 式提供证明资料)。
5.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 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 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 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及第三方给投标人使用房屋的说明文件,涉 及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6.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 (计算期限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 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光大理财的采 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被纳入 黑名单的供应商实控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供应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金融行业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清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分包报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9.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已获批银行理财公司或者商 业银行有过资金清算系统成功实施案例(案例合同或框架协议名称必须包含理财资金清算、 投资划款、垫资指令等关键字样)。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查标准,应含:合同双方盖章 页、合同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并附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为本次 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备注:已获批银行理财公司参见评标办法章节评分标准说明4。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人以外其他人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 (计算期限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4)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
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 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 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及第三方给投标人使用房屋的说明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7.2地点:青岛市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5年12月3日9时00分。
8.2地点:青岛市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转自—https://www.zscz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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