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中医药大学财务处记账服务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14 08:18:19 浏览:62

(招标编号:JGDGP-2025-34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财务处记账服务相关工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财务处记账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财务处记账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 微企业采购。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2.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三)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9日16时00分
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00元(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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