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庄整治及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18:11:05 浏览:61

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庄整治及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庄整治及亮化) 施工招标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吴利发改审发[2025]8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本项目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资金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硬化混凝土道路11708平方米入户路1417平方米,混凝土广场改造520平方米,病害路改造300平方米,铺装面包砖6586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5579米,安全护栏10米。

(2)路灯安装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

2.3计划工期:1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冬季歇工期除外)。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4日至20251021(北京时间,下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进入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115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公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266664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 130 号

 751100                 编:750011

联系人:杨自成                   人:白振海 闫军   哈瑞

 话:17795358131              话:13209631158

 真:/                        箱:/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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