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北京银行雄安分行2025-2028年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09:06:02 浏览:50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北京银行雄安分行2025-2028年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ZX-ZB-HE-2025-00111),采购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 潜在供应商(以下筒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范围
1.1采购内容:1)由餐饮公司提供场地,含厨师费用、房租、水电、燃气费、垃圾清运费等,每年服务管理费不超过33.8万元。2)、采购厨
具每年不超过2万元,包括空调、消毒柜等设备(费用据实结算)。3)职工食堂的餐标按成本制作为50元/日/人计算,全年260个工作日,按雄安分 行员工28人预测,每年餐费不超过36.4万元(费用据实结算)。
1.2项目预算:216.6万元
1.3项目期限:项目期限:首次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日双方均无异议的,可书面续签下一个服务周期合同。根据甲方预算批复金额及项 目开展情况,甲方有权确定续签合同的服务期限,可多次续签,整体服务期不超过36个月。如出现甲方需求取消、预算削减(取消)、乙方出现履约 质量问题或其他违约情形,或发生相关政策变化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合同终止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 任。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
1.5标段划分:1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磋商响应声明:
(1)不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2)不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不与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不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0)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的);
(11)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如有):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圈包含招标人本项目所有需求。
2.9供应商须通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09:00至2025年10月9日17:00。
3.2获取地点:邮件方式获取。
3.3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基本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联系邮箱等内容)。
3.4文件售价:50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0日上午9:30时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雄安新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4.3.2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4.3.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8-1017-7587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