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0.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26.00) | 投标文件须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要求,每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26.00 |
| 产品证书 (0~2.00) | 投标制造商AGV产品具有IP54或以上防水等级认证的得2分,无认证或低于IP54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取得报告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2.00 | ||
| 智能车库适停车辆重量 (0~2.00) | (1)、智能车库适停车辆重量≥2500KG,得2分;(2)2500KG>智能车库适停车辆重量≥2350KG,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取得报告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00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项目人员配置 (0~3.0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2)拟派培训人员应具备全智能立体停车设备5年及以上的维修经验,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及工作证明材料,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需体现累计维修经验达5年及以上并有业主单位盖章) 注:以上人员职称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投标截止日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 | 3.00 |
| 售后服务:产品责任险 (0~6.00) | (1)、产品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比较:累计赔偿限额第一名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产品责任险单次赔偿限额比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第一名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产品责任险保单取得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 6.00 | ||
| 售后服务承诺 (0~1.00) | 承诺驻场服务,并在项目现场设立售后维保站及备品备件库;承诺报修后的反应速度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时间在2小时内完成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1.00 |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调试方案 (0~3.00) | 对安装调试方案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协调、包装及运输、施工力量充足、应急预案等,安装调试方案科学合理性等详细评审,优得3分;良得2.7分;一般得2.4分,差得2.1分;无不得分 | 3.00 |
| 培训方案 (0~2.00) | 根据需求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周期、培训目标等内容,培训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培训至少包含试运行阶段、正式运行阶段及质保阶段的三个阶段培训内容,否则不得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一般得1.6分,差得1.4分;无不得分。 | 2.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的业绩 (0~5.00) |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全自动停车设备(机械手搬运方式)业绩,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万以上的业绩得1分;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以上的业绩得2分;业绩限评3份,不重复得分。(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特检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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