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灵山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檀圩镇东岸村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5 16:10:04 浏览:52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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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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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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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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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83,70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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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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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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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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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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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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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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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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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灵山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檀圩镇东岸村(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7236001001)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
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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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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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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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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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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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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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灵山县富灵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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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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