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河市审计局会计服务和评估服务项目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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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三河市审计局机关本级 | ||
| 行政区域 | 三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5日 17:20 |
| 评审专家名单 | 葛萌(采购人代表)、刘艳芳(组长)、李建立、黄玉民、刘凌云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艾海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3662329 | ||
| 采购单位 | 三河市审计局机关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贤人东大街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32159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3662329 | ||
一、项目编号:SHRCCG-202508-01-01
二、项目名称:三河市审计局会计服务和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河北正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02单元804室 | 911301021043402100 |
| 河北中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38号汇源锦城7号楼804、805室 | 91131003676015739Q |
| 廊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香河县新华大街北侧新华嘉园10号门市楼 | 91131024401990340H |
| 廊坊市金穗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廊坊市广阳区永兴北路398号香堤小区商业5号楼1单元402室 | 91131003MA07L98891 |
| 廊坊市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廊坊市广阳区上善颐园蓼汀苑商业1号楼1单元4层401号 | 91131003401991431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河北正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三河市审计局会计服务和评估服务项目(A包:会计服务)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行业监管要求,确保服务合法合规。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 0 | 同意依据《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12]1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支付。 | ||||
| 河北中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三河市审计局会计服务和评估服务项目(A包:会计服务)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行业监管要求,确保服务合法合规。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 0 | 同意依据《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12]1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支付 | ||||
| 廊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三河市审计局会计服务和评估服务项目(A包:会计服务)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行业监管要求,确保服务合法合规。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 0 | 同意依据《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12]1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支付。 | ||||
| 廊坊市金穗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三河市审计局会计服务和评估服务项目(A包:会计服务)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行业监管要求,确保服务合法合规。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 0 | 同意依据《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12]1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支付。 | ||||
| 廊坊市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三河市审计局会计服务和评估服务项目(A包:会计服务)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行业监管要求,确保服务合法合规。 |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 0 | 同意依据《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12]1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支付。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萌(采购人代表)、刘艳芳(组长)、李建立、黄玉民、刘凌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三河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三政[2023]72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进行结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河市审计局机关本级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贤人东大街5号
联系方式:0316-321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316-3662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海旭
电话:0316-3662329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