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霞山区学校食堂食材带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22:00:36 浏览:39
(招标编号:ZJZCDL2025-QC-GZ06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霞山区学校食堂食材带量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55.65万元,招标人为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555.65万元(预算金额为各参与本次带量集中采购的学 校估算的年度食材采购金额,具体合同金额以统采分签后具体签订的合同金额 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霞山区学校食堂食材带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霞山区学校食堂食材带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 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 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参照《投标承诺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进行相关申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参照《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相关申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2025年度;部门明确规定相关 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参照《投标承诺函》 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相关申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进行相关申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 格声明函》进行相关申明)
(2)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 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近5年内(2020年至今)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承诺书为 准,格式自拟)。
(4)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 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明确分工(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
七、其他
1、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3555.65万元(预算金额为各参与本次带量集中采购的学校估算 的年度食材采购金额,具体合同金额以统采分签后具体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3、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7年8月(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统采分签后具 体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为准,但统一不超过2027年8月)
4、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要求中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 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 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 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联系人:陈 工
手 机:158-1017-7587
E-mail:zsz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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